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半岛都市报10月9日讯 近日,市民林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663称,在泰成玲珑郡买了一套房子和车位,后来开发商说房子不卖了,协商之后,拿到了当时交的认筹金,但是买车位的9万块钱却一直没有拿到手。
记者联系上林先生的时候,他介绍说:“我是今年五月份的时候在泰成玲珑郡楼盘买房,当时开发商让我们交了一个团购意向金,然后说车位很紧张,所以交了团购意向金的当天就买了车位,我总共交了8000元认筹金和9万元的车位费,后来开发商突然说房子不卖了,要把意向金退给我。”
据林先生介绍,当时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表示房子不卖了之后,曾经与业主们进行了协商,并且给业主们出过一个方案,一种方案是先交首付,签一个协议,到年底给网签,如果不给网签的话会按年利率百分之12赔偿。另外一个方案就是给业主们退房:“当时情况类似的业主一共有30多户,大概有十几户选择了退房,我也选择退房,当时交的认筹金都已经退给我们了,现在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车位钱还没给退。”
记者看到了林先生提供的收据复印件,当时林先生一共交了90300元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并且写明林先生的车位号,上面也盖有泰成河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公章。对此,林先生找过他的置业顾问多次,但是一直都没有任何的音讯:“现在我急需用钱,跟开发商交涉多次,但是一直都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答复。”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了泰成玲珑郡的销售总监康经理,康经理表示,这部分钱肯定会按照流程退的,但是因为他们的财务需要走一个流程,加上又遇到了假期,所以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尽快跟这位业主进行沟通,很快就可以给他退钱了。”
到了9日下午记者截稿时,记者接到了林先生的回复,他已经接到了开发商的反馈,开发商通知他们尽快前往办理退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高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