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简单放大"守规则者死亡"现象

2016-10-21 09: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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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10月17日晚10点15分,北京通州区103国道G1出口处,一辆小轿车违法变道加塞,后方拉石头的大卡车遇红灯未减速急转弯侧翻,将旁边车道上正在等红灯的一辆出租车压扁,出租车司机死亡。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不幸惨死的出租车司机,是涉案车辆司机中唯一的守规则者,而其他不守规则司机却都安然无恙。(10月20日中新网)

  从事故现场视频来看,在这起惨烈交通事故中,不幸罹难的出租车司机确实非常无辜,而导致这起事故发生且自身安然无恙的车辆司机,确实存在许多非常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如小轿车违法变道、加塞;大卡车“遇红灯未减速”、涉嫌“超载”等。但不能因此便简单凸显放大“唯一守规则者惨死”现象,甚至进而推导出“守规则倒霉,不守规则得利”这样的“规律”。

  首先,“唯一守规则司机惨死”固然是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守规则”就是导致这位司机不幸死亡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出租车司机的不幸死亡,其实并非源自其“守规则”,而是源自其他车辆的“不守规则”。其次,“守规则司机惨死”毕竟只是个案,并不具有普遍的规律性。

  不过,“守规则司机惨死”的事实也提醒我们,要想真正有效减少避免此类现象,进而构建“全民守法”的法治秩序,“严格执法”实乃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因为只有严格执法、严厉惩戒一切不守规则者,才可能彻底祛除“守规则倒霉,不守规则得利”现象,真正推动“全民守法”。这也就是说,对于上述交通事故,真正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追问的,其实并不是“守规则司机惨死”问题,而是其中的不守规则司机,能否及时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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