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栾心龙
10月31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34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
■案例1
二次酒驾,A2证被吊销 2016年3月2日,平度市民程永豪在平度市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度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然而事后不足一个月,3月20日,在青新高速公路平度南收费站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程永豪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直接吊销A2驾驶证,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在驾驶员考试越来越严格的今天,要考一个A2驾驶证是多么不容易,面对二次酒驾的严厉处罚,程永豪真的是追悔莫及。
■案例2
酒司机不配合,被抽血检测 10月23日23时许,胶州湾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民警在黄岛收费站设岗,在对车牌号为鲁BK093A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司机孟某找各种借口就是拒不出示证件,经民警系统对比核查,发现其就是此车车主。
之后,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但孟某又开始各种不配合,最后干脆告诉民警自己不吹了,爱咋咋地。民警不得已只得对其采取了强制抽血措施,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了151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3
晚上高速公路上没交警? 10月23日21时40分,胶州湾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在黄岛收费站开展常规夜查时,对鲁BC663D小型轿车例行检查。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司机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车标准。
司机许某当即承认了其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表示十分后悔,感觉自己只喝了两瓶啤酒,开车没有问题,而且高速公路很偏远,这么晚了也不会有交警查车,没想到被抓个正着。民警依法对许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4
见交警查车,下车狂奔 10月25日晚,交警李沧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奇瑞轿车沿着君峰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上坡处,在距离交警几十米处将车突然停下,驾驶员林某某下车后立刻朝反方向快速离去,在闻听身后的交警让自己停下时,林某某回头看了一眼交警便开启了狂奔模式。
此时前方查车点的交警和不远处另一处查车点的交警迅速对其形成包围之势将其控制。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