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套经适房年底交付 公租房不能跨区申请配租

2016-11-18 06:4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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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今年年底,位于市北区瑞海北路的温莎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按合约交房,金华路公租房项目正在完善单体竣工手续。另外,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完成住房保障7617套(户),占目标任务的95%。

  539套经适房年底交付

  快到年底了,市民对于部分保障房的交付时间表示关注。王咸宁在网谈中表示,温莎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市北区瑞海北路19号,由青岛东泰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39套。该项目于2014年7月组织公开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底。经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该项目将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目前市南区在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主要位于金华路,该项目主体工程及内外装修已完成,正在完善单体竣工手续,尚不具备分配条件,待房源达到配租条件后,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市南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2780305。

  另外,王咸宁还透露,我市人才公寓分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推出,具体申请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根据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具体项目的户型以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经了解,部分项目有一定数量二室户型。

  公租房不能跨区申请配租

  有网友问,市北区的居民是否可以拿着公租房的通知书去李沧去申请公租房。王咸宁表示,根据政策规定,我市面向户籍家庭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保障,各区(市)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用于解决本区(市)低收入户籍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有市民表示想把公租房买下来,不知具体政策如何。王咸宁解答说,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购买价格届时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目前,为最大程度发挥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用,主城区暂无出售计划。

  (记者 吴帅)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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