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法院的执行干警,我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11月16日,当事人邓某的女儿特意向胶州法院执行局李局长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事情的起因要从几年前说起,姚某是胶州市钢材市场经营钢材的私营业主,在前几年城市基建工程繁荣的时候,每年都有不错的收益。为扩大经营规模,2011年姚某向退休干部邓某借款4万元,约定月息2分。因到期后姚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邓某向胶州法院起诉,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50400元的和解协议。
因钢材市场不景气,姚某就打起了不想还钱的“歪主意”。他先是将经营的店铺关门歇业,后又将自己名下经营钢材的门头房转移到了自己的亲戚名下。
当法院因姚某不履行义务而对其作出拘留决定时,姚某一边“哭穷”,一面信誓旦旦地保证,再困难也会把钱还给七十多岁的邓某。并且还找来了妻子,以妻子名下的一辆轿车作为担保 ,并称回去就把妻子的车卖掉,以偿还债务。法院因此未对姚某采取拘留措施,也未对车辆进行扣押。
然而,到了履行期限后,狡猾的姚某并未履行义务,法院遂对其担保车辆进行查封,发现该车辆已经处置。当执行干警向其释明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时,姚某不以为意,将执行干警的劝说当成了“拿他无可奈何”。执行中姚某不考虑如何履行,而是采取虚假担保、转移财产等方式对法院的裁定、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胶州法院经研究后,依法将此案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
2016年11月,胶州市公安局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至此,姚某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让其亲属履行了全部义务,且其亲属与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家属达成了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此时,邓某已经离世三个月。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周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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