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舒圣祥
“你说哪个鱼塘不用药?不用的话,还有活鱼吗?”满不在乎这么说的,是个养鱼的。30多岁的陈明在天津塘沽地区有着60多亩的鱼塘,可产两三万斤鱼。他的鱼塘从鱼苗放进去那一刻,就要撒药,中间还要投放消毒药、抗生素,隔两个月还得增加改善水质的药。一年七八次的鱼药使用,一次就得撒下去30多箱。他说:“我们不吃自己养的鱼。”(11月29日《新京报》) 国家有规定,养鱼必须办养殖证;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药严禁使用;《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品销售记录》都要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批发市场开办者也要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方便倒查问题鱼。
但是,这些只是国法,真正的行规是这样的:养殖证没人办也没人管,不办很正常,办的是异类;孔雀石绿等禁药仍然不断被检出,因为便宜又有效,被查到是倒霉,人人都觉得自己能成“漏网之鱼”;至于三项纪录,那纯粹是立法者的自弹自唱,现实中养殖户听都没听说过;还有,问题鱼在谁手上被查到了就是谁倒霉,想查问题鱼的源头,批发商是不会傻乎乎地在票据上签字的。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不停游,此鱼之乐也;从小到大吃药的鱼不停休,非鱼之愿也。养鱼的想要多挣点钱,这个没有错,问题是,除了让鱼吃药提高产量,还应该有别的不害人的路子。这个问题,诉诸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出在监管上。这就需要建立起一套透明的制度,让每一条鱼都可以找到源头,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能测药的“渔网”。更重要的,还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让诚信经营养良心鱼的人能够获得好处,养鱼也应该是有品牌的,品牌是应该有溢价的。之所以现在水产品好像品牌不多,那只能说明,这里面有商机。
“你说哪个鱼塘不用药?不用的话,还有活鱼吗?”养鱼的以为自己说的是真理,其实那只是他眼里的世界。食品行业,自己做什么就不吃什么,这些人真“聪明”,但“聪明”的他们竟然不知道,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走量的养鱼,永远不可能做大;走质的养鱼,才能做出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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