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茉莉公馆公租房春节前可入住 配租正推进

2016-12-01 09: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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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于红靓 报道

  11月30日下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开展了人民群众“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开放日活动,走进李沧区保利茉莉公馆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项目,目前该项目的配租工作正在积极进行,预计春节前保障家庭可入住。据悉,截至目前,岛城已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完成住房保障8136套(户),提前完成市办实事目标任务。近期,岛城还将再次推出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切实解决部分符合条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保利茉莉公馆项目位于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由保利(青岛)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规划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29套,约0.77万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均在60平方米以下。李沧区已于今年10月发布了该项目的配租公告,目前配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春节前后被保障家庭即可入住新房。

  据悉,岛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根据有关政策,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每月,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

  据了解,保利茉莉公馆项目的市场租金为16.60元/月·平方米,根据收入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家庭人均月收入810元以下0.75元/月·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810元以上1380元以下4.98元/月·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1380元以上1762元以下8.30元/月·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1762元以上2936元以下11.62元/月·平方米。该项目物业费为2.20元/月·平方米(含0.40元电梯费)。按照这样的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810元以下的住户月租金不超过45元!

  2016年,岛城连续第十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市办实事,并计划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完成住房保障8000套(户)。年初,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并提高了保障标准,将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收入条件由现行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810元(含)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80元(含)。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王咸宁表示,截至目前,岛城已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完成住房保障8136套(户),提前完成市办实事目标任务。近期,岛城还将再次推出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切实解决部分符合条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十三五”期间,岛城计划配租配售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租赁型和产权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万套,多渠道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降低保障门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新规划期内,将逐步缓解约2.8万户低收入家庭以及9万名新市民和1.5万名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力争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以上。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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