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新设立、变更、换照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月1日上午,在市南区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青岛市第一张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营业执照也顺利发放。
“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道。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改革后,将启用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工商局官方网站(www.qdaic.gov.cn/)下载,也可到各工商所(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领取。并且此次改革不设过渡期,对于暂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申请换发“两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收缴税务登记证 ,此次换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城市信报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