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裸贷"在聚光灯下疯狂

2016-12-04 10: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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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年来,媒体频繁曝光“裸条借贷”,但这一现象非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由此衍生出“肉偿还款”和裸条信息售卖等“盈利”方式,选择裸持借贷的借款人也由此陷入“恶性循环”。(12月3日《京华时报》)

  所谓“裸条借贷”,是指高利贷团伙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向年轻女性提供“裸条放款”,借款人以手持身份证的裸体自拍照及视频替代借条抵押给放贷人。虽然放贷人承诺“坚决为客户保守隐私”,逾期不还款才会公开裸照、与父母联系,但“裸贷”利率一般比较高,有的周息高达30%,女大学生和初入职场的年轻女性有旺盛的超前消费需求,却没有相应的还款能力,很难按期将钱还上,于是个人隐私泄露的噩梦便接踵而至,裸照、视频和个人身份信息、亲友联系方式等会被打包售卖或当作“福利”公开分享,更有人安排借贷人以性交易偿还欠款。

  从法律上来看,以裸照进行质押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的;借款未还时,放贷人以裸照进行威胁或出售,涉嫌敲诈勒索、传播淫秽物品等刑事犯罪;将照片中的身份信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逾期未还款的女生被要求“肉偿”,就涉嫌“卖淫嫖娼”。然而,与手握裸照的放贷人相比,逾期不还款本就理亏的借贷人显然处于弱势,既不敢及时索回并要求彻底清理裸照,也不好意思报警,更不用说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了。

  以泄露隐私为要挟保障借款回收的“裸贷”,既伤风败俗,也不合法,不能任由其一边频频被媒体曝光,一边却疯狂地野蛮生长。虽然“裸贷”一般由借款人和放贷人私下交易,但这种交易毕竟是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发生的,而且,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时,平台会征收高达30%的催收费和每日0.1%的逾期管理费,既然如此,网络借贷平台理应对“裸贷”担负起审核把关的义务。

  遏制疯狂的“裸贷”,不能仅靠媒体曝光,相关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一方面,加大对网络借贷的规范立法和监管力度,提高准入门槛,禁止“裸贷”蔓延。另一方面,强化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资质审查、出借人风险告知义务,对借贷平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散布借款人裸照及视频的放贷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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