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撞伤人赖对方"碰瓷" 无证司机被判全责

2016-12-08 08: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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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半岛记者 尹彦鑫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7日讯 11月28日,在江西路与闽江四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摩托车将市民朱女士刮倒在地,司机驾车逃跑。交警支队市南大队民警经过十天排查,终于在12月7日上午,将逃逸司机侯某抓捕归案。面对询问,肇事司机竟称伤者是碰瓷。

  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事故科副科长芦警官告诉记者,他们经过一周多的监控排查,沿着行车轨迹的卡口追踪,调取从江西路到福州路到大尧三路附近的监控,发现嫌疑车辆经常从事发现场到了福州路方向就消失了。芦警官说:“我们于是便往反方向查找,发现嫌疑车辆基本每天早八点左右从云霄路华纳夜总会附近出来。锁定目标后,我们就采用蹲点办法,在12月7日早八点发现嫌疑人侯某驾驶嫌疑车辆去往福州路,我们就安排民警对其进行跟踪,最后确认对方就是案发逃逸司机以及车辆后,在其工作地点实施抓捕。”

  据交警李警官介绍,经过对肇事司机侯某一上午的询问后,发现侯某不仅肇事逃逸而且是无证驾驶摩托车。

  记者问侯某是否知道自己已经违法时,侯某回答说他当时以为朱女士还没过马路,就想抢在朱女士前面过去。并且侯某一直认为是他自己已经先通过了路口,然后朱女士才跌倒的,跟他无关,他觉得朱女士是碰瓷的。

  侯某今年五十多岁,有四个孩子,同时打三份工,看门、送餐、环卫工,朱女士了解到其经济状况后决定不深究赔偿,只要求赔偿医药费跟适当的财产损失。

  芦警官告诉记者:“这件事情摩托车是全责,并且侯某无证驾驶与肇事逃逸,应处罚拘留20日。如果他拒不赔偿朱女士的损失,朱女士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侯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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