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南路发生塌陷?真敢编!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2016-12-14 06: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左为网传图片,右为记者拍摄现实情况。



  半岛记者 刘玉凡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13日讯 13日,一张路面塌陷的照片出现在微信朋友圈,照片中路中央发生大面积塌陷,数辆轿车深陷大坑,场面十分惊人。有网友称事发地点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附近,为此,岛城不少网友转发了这张照片。为了求证此事,记者来到福州南路实地探访,发现网传信息不实。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福州南路出现大坑,好几辆汽车陷进去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13日上午,这样一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记者注意到,照片中出现一个直径十米的圆形大坑,一辆红色轿车和白色轿车车头被大坑“吞没”,另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大坑边缘,情况十分危急。对于这张照片,不少网友在转发的同时,纷纷询问是否有人员伤亡。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这张照片是经过PS处理过的,因为局部色差、对比度和像素都有很大漏洞。13日中午12时20分,记者来到福州南路,发现路面正常,车辆行驶井然有序,并未出现照片中的骇人一幕。记者随后询问了附近多位居民,他们纷纷表示,福州南路并未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

  对于这则谣言,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对此进行了澄清,称经过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无道路塌陷情况。目前青岛市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张宝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友在看到可能会造成社会恐慌的消息后,务必核实后再转发,如果造成社会危害将受到法律惩罚。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青岛警方一直加大对制造谣言和恶意传播谣言的违法违规人员的打击力度,警方已查处网上传播谣言案件9起,依法处理12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处罚4人,教育训诫7人。2015年6月26日,网民“瞧你那个NB”发帖散布青岛开发区有人抢孩子、绑架成年人、摘器官等谣言。市公安局组织网安、刑侦等部门会同开发区分局依法传唤发帖网民郭某某(男,24岁)。该网民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福州南路 塌陷?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