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车牌不承认 "玩花样"司机被抓现行(图)

2016-12-28 12:3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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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民警在执勤的过程中 ,难免会遇到一些喜欢“玩花样”的司机,近日,潍莱高速公路交警在执勤过程中,眼见着司机更换了车牌,而司机却抵赖不承认,因为现场缺乏证据而只能将车辆放行,民警坚持不懈通过监控摸排,终于找到该司机无证驾车的证据……

  未悬挂车牌还不承认

  12月25日下午,青岛市交警支队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进行执勤。15时27分,一辆灰色未悬挂号牌的福特翼虎牌小型客车沿青新高速出平度南收费站时眼见有交警执勤,在距离收费站约300米的地方突然停车并有人下车 ,并将车辆号牌装上,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对于之前车辆未悬挂号牌这一违法行为驾驶员拒不承认。由于车辆所停位置处于收费站监控死角且距离较远,执法记录仪拍摄不清晰,无法及时搜集证据,民警只好将车辆放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后,民警立即进入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进行了细致的摸排,先是调取了该车的过车数据,数据显示车辆最后一张照片是在卡口“市局黄河西路与柳木路路口”(2016-12-25 14:03:01),违法嫌疑车辆出高速时间(2016-12-25 15:27:16)在高速公路卡口的照片,推断出该车的行驶方向是从“市局黄河西路与柳木路路口”卡口经青新高速去平度,又进一步调取距离平度南收费站最近的卡口设备。

  经过车速与道路距离,民警推断该车应在15:00左右经过该卡口,通过查询2016-12-25 15:00至2016-12-25 15:27的过车数据,筛选车牌未识别车辆信息,经过对违法嫌疑车辆对比后,民警发现该车在2016-12-25 15:11:36通过该卡口。

  经比对发现:该车卡口照片与现场驾驶员为同一人,且车辆特征与现场嫌疑车辆相符,由此确定该车在辖区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目前该违法行为已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平台,驾驶员将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为受到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提示卡变身遮牌利器

  拿着好好的挪车号码提示卡,却用来当作遮挡号牌的利器,本想着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结果反而为了自己这点“小聪明”挨了罚单。12月23日8时左右,李沧交警在峰山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雪佛兰轿车的车牌被一张临时停车的号码提示卡挡住,车牌中的两个字母和数字因此被遮挡住,由于驾驶员并不在现场,且车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依法将该车拖移至停车场。

  当天下午,该车辆车主范某某到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时,民警问她为什么要遮挡号牌,范某某说就是为了躲避电子抓拍才把车牌挡住的,也是刚刚用了这个点子,没想到就被交警查到了。等待她的将是罚款2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韩通科 高德鑫 谢乐庆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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