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董夏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为确保“两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将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青岛的烟花爆竹采购、批发业务必须由取得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公司负责。
通知指出,坚决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居民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并与所辖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组织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居民小区的安全巡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并及时清除小区内的可燃物和烟花爆竹残留物;统一制作“禁放”警示标志,在各禁放区域内张贴、悬挂。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向居民宣传安全、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有条件的小区要划定相对集中的燃放区域;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以及在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经营环节,通知提出,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青岛的烟花爆竹采购、批发业务必须由取得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公司负责。2017年春节期间,继续由青岛东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即墨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两家批发企业负责市内三区和崂山区的烟花爆竹的供应,其他区、市烟花爆竹的供应由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负责。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工作制度,规范许可工作程序,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进行审查,严格审批程序。在同等条件下,对经营年数长、经营信誉好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优先审批,上年度有违反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定的零售点不予审批。
■区市动态
城阳一天检查28家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
为深刻吸取德州“12.24”烟花爆竹爆炸较大事故教训,城阳区安全监管局于2016年12月25日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局分管负责人带队检查了青岛城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企业通报了“12.24”烟花爆竹爆炸较大事故,对该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消防器材配备及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各街道安监办也积极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检查,25日共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单位28家。
黄岛鼓励群众举报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近日,黄岛区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全区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整顿。12月26日,黄岛区分管区领导带领区安监执法局、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供销社、黄岛消防大队、开发区消防大队、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及王台镇相关工作人员,对黄岛区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仔细检查了批发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及烟花爆竹储存库情况。检查组要求批发企业要严格落实“六严禁”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滨海街道于12月25日对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召开烟花爆竹存放、经营安全检查动员大会,并制定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日报告制度。各相关经营单位和各村(居)分别成立自查组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存放、经营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街道安监中心。同时,滨海街道成立由安监中心、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专项检查组,按照“从严执法、刚性整治、压实责任、严肃问责”的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和违规购销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以防范和杜绝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滨海街道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印发了1万余份《致全街道村(居)民的一封信》分发到各村(居)民手中,公安、安监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健全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一经举报查实的就给予一定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有力推动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的开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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