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改革青岛先行 外语计算机不再是必要条件

2017-01-09 07: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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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肖玲玲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而岛城早在去年8月份已启动相关改革。

  外语计算机不再是必要条件

  在不少人的职称评审“生涯”里,外语和计算机往往都是作为“拦路虎”一样的存在,有时候往往专业技术已达到条件,却只能望“职称”兴叹。近些年来,关于评职称不用必须考外语和计算机的讨论也纷纷扰扰,但总也没个准信儿,如今,《通知》明确规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而青岛早在8月份就把这事给解决了。

  2016年8月30日上午,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了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青岛市组织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虽然不是评职称的必要条件,但为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将作为青岛市各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参评要素,“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参考。”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在会议上表示。

  其实,虽然职称评审要求不少,但在诸多条目中,论文才是让很多人头疼的论文头号指标,甚至有人剑走偏锋找人代写,最后落得遗憾收场。对此,《通知》中也明确表明要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李桂民此前在网络问政中指出,其实论文只是职称评审中的综合参评要素,一般并不作为硬性要求。

  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申报渠道

  在《通知》中指出的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等申报渠道方面,岛城也先行于去年的改革中实施了相关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社局、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人员,通过存放档案的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未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社局、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关系由工作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通过单位所在地的区市人社局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此外,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逐级推荐申报。

  初级职称评审权限全下放

  《通知》指出,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这一点,青岛目前的中级及初级职称评审都进行了权限下放。其中,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区一级试点,而以往的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均集中在市一级,目前则授权青岛西海岸新区,组建工程技术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新区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技术和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工作。

  同时,实现了初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全部下放,之前,技工学校教师和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都是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评审的,改革后,将下放至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单位、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评审。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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