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日前公开信息显示,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百货”)IPO获发审委审核通过,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7,6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45%。
根据其招股书公开披露信息,目前利群百货共有4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门店经营面积合计达116万余平方米,涉及百货、超市、家电零售及品牌代理、批发业务。在商业实体经济受到电商冲击的大背景下,利群百货连年实现不俗业绩:2013年至2015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6.68 亿元、105.99 亿元和 105.88 亿元,实现净利润3.32亿元、3.34亿元和3.39亿元。
利群百货大股东利群集团于1992年向社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994年11月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成为青岛权证市场影响较大的权证企业,也是山东权证市场老资格的权证企业。根据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和媒体公开资料,利群集团已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在利群百货IPO上市进程中,考虑到其大股东利群集团的实际状况以及其股权结构,提出了对持股达到一定条件的利群集团权证股东进行增发,不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利群集团权证股东的利益,也间接规范了利群权证股权结构,为其他权证企业下属公司上市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路线。根据青岛权证市场记录,利群集团除持有利群百货零售物流板块外,还有酒店连锁、医药批发连锁、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软件开发等诸多业态,旗下医药板块山东瑞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半岛记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