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北京的赵先生联系到记者,说他1月14日在城阳区住酒店退房时,由于房间内的浴巾找不到了,被酒店要求赔偿。但据赵先生表示,他根本没有拿酒店的浴巾,所以对此事比较气愤。为此 ,记者询问酒店方面了解情况,客服主管杜先生表示,酒店只是希望顾客帮忙寻找丢失的浴巾。
1月15日,北京的赵先生向记者反映了前几天他来城阳区的一家酒店住宿,退房时由于浴巾丢失,被酒店要求赔偿一事。“1月12日,我在城阳区一家名为鲁邦风情途家斯维登度假公寓的酒店入住,住了两天,在14日退房的时候,酒店说在检查房间时少了一条浴巾和一条毛巾,要求让我赔偿。”赵先生向记者说道:“由于14日退房当天的中午,我还在房间洗过澡,那个时候记得浴巾和毛巾都是在的,之前住酒店我不会特意去检查酒店里物品是否齐全,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是第一次。”
后来,赵先生报了警,警察到场之后,表示酒店类似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多次,由于酒店走廊内没有监控设备,因此也无法确定浴巾和毛巾到底是如何丢失的 。赵先生为了避免麻烦,将浴巾和毛巾的共计40元补上便离开了酒店。但是,对于此事他感到非常不满。
为此,记者拨打赵先生入住酒店的电话了解情况,下午一点左右,一位工作人员接了电话。记者说明情况后,对方表示昨天不是自己当班,需要询问之后再做答复。
下午两点左右,途家酒店的客房主管杜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1月14日的确有此事发生,但并不是警察所说的那样酒店经常丢失物品,而是附近的另一家酒店有这样的情况。“我们酒店每次客人退房,都会对房间进行检查,当天我们发现房间里的浴巾和毛巾少了,只是希望赵先生能回房间帮忙找一下,但对方不愿意再找,而是直接报警了。”酒店杜先生向记者说道。
除此之外,酒店的客服主管杜先生表示,从派出所回来之后,经过警方的协调,他和前台的工作人员交代过了,不要再收取顾客浴巾和毛巾的费用,直接把押金退给顾客就行,是顾客非要把浴巾的40元钱交上。城市信报记者 王川 实习生 李煜 图片由受访人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