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超载、疲劳驾驶……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15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突击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晚共检查过往车辆350余辆,查获处罚交通违法行为23起。
15日21时30分许,在黄岛区黄张路与云台山路治超检查站,一辆黑色轿车驶入检查点时走走停停,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当司机打开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遂对其进行呼吸时酒精检测,开车窗时经测试该司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民警遂将其车辆暂扣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备检。
22时45分许,在江山路与淮河路春运检查站,一辆小型客车行至检查点时试图掉头逃跑被执勤民警拦下,司机在车内关闭门窗拒绝检查,经过民警半个小时的劝说后该司机孙某终于打开了车门,民警问道其身上有一股酒味便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最终,民警对孙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23时15分许,在江山路与漓江西路春运检查站,一辆红色自卸车沿漓江西路由东向西飞速行驶,执勤人员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经过检查后发现该车辆擅自加高车辆栏板,并且已超载。最终该司机王某因超载30%以下以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被处以记3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据悉,在15日晚的突击行动中,开发区交警大队共设置检查站三处,分别是漓江西路与江山路春运检查站、淮河路与江山路春运检查站、黄张路与云台山路治超检查站。期间共检查过往车辆350余辆,查获交通违法行为23起,其中现场处罚5起,查扣3辆自卸车,醉酒1起,酒后1起,疲劳驾驶1起,车号放大号不清晰2起,违反禁令标志2起,安全设施不全2起,未携带行驶证1起,机动车擅自改变外观形状1起,超载30%以下3起,号牌不清1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