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1-25 08: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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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24日讯 24日,记者从青岛市委监察局网站获悉,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市纪委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同时,彻查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了其中4起典型问题。包括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通报指出,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目前均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福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孙福坚负责青岛蓝色硅谷新型社区建设指挥部工作期间,在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已为其配备标准办公用房的情况下,仍违规占用该指挥部办公用房一处,面积70.24平方米。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孙鹤鲲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孙鹤鲲指使他人截留环评费、检测费,设立“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2013年5月,以下属企业名义用公款51.85万元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一辆(奥迪Q5、排气量2.0T),供其使用。

  青岛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室原副主任姜敦江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姜敦江在负责南京路停车场管理工作期间,指使他人将收取的80余万元停车费账外存放,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长期违规使用青岛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办理私事。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疏港路分处原副处长陈绪峥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陈绪峥指使他人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公款15.3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和个人消费等。

  通报指出,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目前均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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