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枫逸
2月6日,《重庆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2月7日《重庆晨报》)
将“问候老人”入法,并非重庆自创。2012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问候老人”与“回家看看”同样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前者更具可行性。许多年轻人在外工作,纵然渴望“常回家看看”,却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作为父母,也最能够体谅儿女。
如今,重庆进一步突出了问候老人的相关规定,字斟句酌的背后,展露出立法者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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