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二孩入园难:城区每五千人要有一所省标园

2017-02-23 07:22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全媒体记者 魏海洋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几年后孩子上幼儿园的问题将深刻地摆在教育问题面前。如何未雨绸缪?2月22日,市教育局下发《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市区如何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严格规定。按照规定,城区每五千人的区域将按照山东省标准配套一所幼儿园。该办法将从2017年4月开始实施。

  “目前来看,市内三区的幼儿园数量基本能够满足儿童的入园需求,但是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此后几年儿童人口的增加会对幼儿园入园产生冲击。”22日,市区某教体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青岛下发该办法,为的是未雨绸缪规划此后的幼儿园建设,提前考虑二孩问题,为幼儿园建设作出制度保障。

  此办法规定,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于本办法。办法所称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区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住宅小区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

  按照规定,规划部门在确定居住区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办园规模、用地面积及建设规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改造规划时,应当根据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落实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的办园规模、用地面积及建设规模。“

  以往城区会出现小区建成了,可配套幼儿园却没有建成的情况,影响小区内孩子的入园。这种情况将不再出现。”该负责人说,按照现在的规定,小区建成入住后,配套的幼儿园也应该同时建成。

  青岛的新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每五千人口的区域应当按照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配套建设一所规模为六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幼儿园建设用地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应当由教育、物价、财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确定不同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投资造价,作为土地招拍挂要约条件。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并划拨给取得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单位,并由其负责建设。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园舍、场地和有关建设资料全部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幼儿园移交完成后三个月内将幼儿园建设费用拨付开发建设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开发区、高新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编辑: 焦琳]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二孩 幼儿园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