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部门在执勤以及夜查的过程中,查获三名酒司机,其中一位酒司机是自2016年被城阳交警查获,但是却迟迟不到场处理,在被民警列为网上逃犯后,被城阳交警的三位民警,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抓获归案……
2016年11月7日早8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在环城北路与中城路口早高峰执勤时,一辆车号为鲁B7K774二轮摩托车,沿环城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城路口处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未带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民警闻到该男子满身酒气,经呼吸测试,乙醇含量为146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
而后,民警带该男子到医院抽血备检,后经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在此期间,该男子为了逃避处罚,拒不到案,虽然民警多次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但是,根本不听指挥,被民警列为网上逃犯。春节期间,民警调查得知,该男子在老家过年,于是,三名民警奔赴黑龙江五常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该男子抓获归案。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姓吴51岁,户籍黑龙江省五常市,现暂住即墨市,2年前来青岛务工至今。
2月21日22时54分许,吕某某驾驶鲁B3J08B号沿金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枣园路路口,被李沧大队民警查获,现场吕某某先是屡次吹气中断消极不配合测试,在反复多次后检测成功,经现场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得知自己涉嫌醉驾后,吕某某先后以打电话、上厕所为由试图离开测试现场,民警在执法范围内允许其取得手机及上厕所后,吕某某仍旧不肯上警车前往血检场地,并以“刚才没尿出来”为理由。在民警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再三要求其配合执法后,吕某某随民警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期间吕某某还不解得感慨“我不就喝两瓶吗”。抽血完后的吕某某又拒绝在现场单子上签字。
目前,血检结果正在等待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将付出刑事责任(包括罚款和拘役),同时交警部门将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2月25日15时许,同三高速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在黄岛西收费站设点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越野车想快速通过收费通道,驾驶员在看到民警后又立即倒车,形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对该轿车进行检查,可驾驶员却紧锁车门,任凭民警百般劝说,就是不下车。见此状况,执勤民警立即对该男子的抵拒行为进行了摄像取证。最终,驾驶员才极不情愿地打开了车门。民警随后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每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驾驶员董某中午和朋友喝酒一直到下午2点,董某考虑到周末交警休息不会查车,便驾车回家,不料正好碰到民警查车被抓了现行。民警随后对董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和15日的拘留。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