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28日消息 黄岛一名司机喝了近三个小时的酒,依然开车上路。2月28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林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林某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庭审现场1
据了解,去年11月,林某下班后与同事到开发区某KTV喝酒,从凌晨12点30分到3点多,林某共喝下六瓶青岛瓶酒,随后驾车离开。在经过的第一个红绿灯时,林某转头与后排同事说话,撞上了前面的车辆,慌乱中林某又向左打方向盘,又撞上了护栏。对方车辆报警后,交警对林某做了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8.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庭审现场2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2月,黄岛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498件,涉及500人,被告人绝大部分为青壮年,结案459件,其中使用速裁程序351案355人,平均结案周期为7天。
通讯员 王宾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