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28日讯 林某喝了近三个小时酒依然开车上路,2月28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林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林某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8000元。
去年11月,林某下班后与同事到开发区某KTV喝酒,从凌晨零点30分到3点多,林某共喝下六瓶酒,随后驾车离开。路上林某转头与后排同事说话,撞上前车,慌乱中向左打方向盘,又撞上护栏。交警对林某做了酒精检测,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8.7mg/100ml,系醉酒驾车。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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