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骑共享单车家长应负监管责任

2017-03-20 09: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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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江德斌

  共享单车的消费群体中出现了小学生。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3月19日《北京青年报》)

  由于很多小学生年龄未满12岁,身体发育远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弱,给骑行共享单车带来一定风险。对此,社会各界应予以重视,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此类行为,以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此前,很多家长并不知道还有相关法律规定,骑自行车的机会也比较少,但在共享单车大规模运营后,小学生骑车问题开始凸显。家庭教育是防范孩子违法使用共享单车的核心,家长要负起监管责任,更要以身作则遵守法规。对共享单车平台来讲,也要采取措施,在车身上添加提醒,告知12岁以下孩子不得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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