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通讯员 姜峰 李琦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1日讯 冲着“最好老师”的承诺花9800元学费给孩子报街舞班后,街舞老师离职了,孩子无法适应新老师学习兴趣减弱,市民戚女士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被拒,后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由于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调解难度大,经反复工作,街舞培训班不得不接受调解,表示愿意无偿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共4500元。最终,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八大湖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这一纠纷。
今年3月,市民戚女士在市南区某街舞培训班支付了9800元学费,为自己的孩子报名学习街舞,培训共两年学习期限。“当时培训班招生时承诺会由这边最好的老师教孩子学习街舞。”戚女士表示,没想到,才上了几节课,街舞老师就已离职,换了新的街舞老师。由于孩子不习惯新街舞老师的教学方式,导致学习兴趣日益减弱,甚至不想继续学习街舞了。“这样不是影响孩子对舞蹈的兴趣和学习的进度吗?”戚女士很不满意,便来到街舞培训班提出意见,并要求退还剩余的课时费用。
街舞培训班负责人则认为戚女士退卡的理由不充分,拒绝为其退款。后来戚女士多次与街舞培训班负责人联系,对方松口称可以为其退款,但要求她必须支付退卡费500元。“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这个费用,现在突然冒出来,太过分了!”戚女士很生气,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投诉,提出街舞培训班退还其剩余课时费用诉求。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八大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当事人戚女士,对投诉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也听取了培训班方面的意见,由于双方分歧很大,便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街舞培训班负责人表示在开课前,就已经明确和戚女士沟通过,如果街舞老师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授课,可由其他老师代替,现该老师因身体问题离职,才临时更换老师的。对此,戚女士并不认可,并称开课前的沟通说的是街舞老师短暂请假,可由其他街舞老师代替,并非长期代替。现在换了其他老师,严重影响了自己孩子对街舞的学习,导致没法继续学习,应当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又考虑到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也未对相关事项包括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这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该所工作人员便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和说服教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像街舞培训班擅自更换街舞老师,致使街舞培训课程无法继续,街舞学习的目的无法实现,街舞培训班应当与当事人解除街舞培训合约,并为戚女士退还剩余课时费。而对于街舞培训班退卡要求收取的500元手续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培训班加重消费者负担的“霸王条款”,不予支持,依法应当免费退还戚女士剩余课时费。经反复工作,街舞培训班不得不接受调解,表示愿意无偿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共4500元,纠纷得以解决。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家长们在带领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时,要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对相关事项包括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约定,并且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的承担,以便于日后产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