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李沧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消费者王女士在李沧区某美容店交纳了2000元的按摩费,后未消费要求退费,经营者提出王女士从去年到今年共做了5次按摩、4次艾灸,现在消费者又提出全款退费,认为不合理。
李女士称当初做按摩之前,她在经营者店里购买了1000余元的化妆品,经营者答复免费做5次按摩,并且免费做艾灸。而美容店却提出当初只答复消费者必须在本店继续消费的情况下送3次按摩,艾灸不免费,没有答复过免费,因双方关于退费额度问题有争议,王女士于2017年3月初向李沧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希望落实协调并予以答复。
接投诉后,李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消费者手中无任何向经营者交费的凭证,无每次做按摩和艾灸的记录,经营者只是口头约定送按摩,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再三宣传教育和协调下,经营者最终同意退回消费者1600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满意。
城市信报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崔霞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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