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10日讯 10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评选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邀您讲述身边的母爱故事,齐为妈妈点赞。
据悉,“十大最美母亲”评选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孝老爱亲、勤俭持家;以德育人,科学施教;爱岗敬业、奋发进。
评选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荐阶段为4月10日~21日,采取社会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推荐由家庭成员、居民或他人直接向市妇联进行推荐。组织推荐则由各区市妇联和市直(驻青)单位妇委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区市可推荐3~5名候选人。评审及公示阶段为4月21日~5月5日,由评审办公室根据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十大最美母亲”候选名单,在青岛妇女网、青岛市妇联微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人选。母亲节期间将对2017年青岛市“十大最美母亲”予以命名。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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