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公民信息被侵犯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近日,胶州市检察院对在网上大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从中牟利的两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牛某好逸恶劳,在经常上网中寻找到了“赚钱”邪径——多次在网上倒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从中牟利。其中,王某于2016年7月份开始从网络上家购买并获取公民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公民手持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等46034余条数据信息,并和牛某交换部分数据信息,后贩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获利2万余元。
牛某于2016年8月份开始通过王某介绍、利用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赚钱,其从上家购买并获取公民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公民手持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等94466余条数据信息,并和王某交换部分数据信息后贩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获利3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这种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极大侵害了公民的权利,乃至为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刑法》中规定:“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