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建国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对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出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4月13日澎湃新闻) 若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视角来观察“10岁当公安”,也会给人深刻的启示。《人民的名义》中讲了小官巨贪赵德汉,别看其级别不高,但有着实在的权力。当其权力不受制约时,也有可能做出让人瞠目结舌的事。这在河南省公安厅通报的邱海山等人身上,有着清晰的体现。
在“10岁当公安”中,官最大的邱海山,也不过是一个科级干部,而像张季梅等人连科级都不是。就是这样一些人,做出了这样的“壮举”。
从新闻中看到,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正是因为鹿邑县公安局原主要领导在任期间,长期懒政怠政,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在重大人事问题上不集体研究、不上会、不讨论,仅凭邱海山口头汇报办理。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即便再小的官也可能拥有泛滥的权力。
在《人民的名义》中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政治资源”。“政治资源”其实就是团团伙伙。在“10岁当公安”中,邱海山、张季梅等人是相互帮忙、相互利用,形成了山头主义、圈子文化。
有这么一个细节,邱海山、张季梅除了收受有关涉嫌档案造假人员的财物,还存在相互行贿的问题,其中张季梅为了给其儿子孙某某办理入警申报送给邱海山现金5000元,邱海山为了给女儿邱某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送给张季梅现金20000元。这个互相行贿的细节表明,团团伙伙之间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由于他们相互利用,才造成了层层失守。
“10岁当公安”更需要深层反思。这也提醒我们,只有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这才有可能杜绝违法违纪。而一旦权力失去控制,哪怕苍蝇也可能造成无穷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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