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今年计划实施住房保障6000套

2017-04-15 07:41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14日讯 14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李万红副主任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岛城住房保障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李主任介绍,截至目前,岛城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6.3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7年岛城将进一步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计划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6000套(户)。

  对于广大网友“申请保障房的条件”的提问,李主任介绍,根据岛城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四)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有网友询问,公租房租住满5年是否可以购买?李主任介绍根据岛城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目前,岛城已发布公告尚有剩余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有:居之乐之和锦山小区。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住房保障 青岛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