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无过错却被判赔典型案例需及时普法

2017-04-26 08: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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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记

  杭州一70岁老人在路上一转身,碰上一辆自行车的后轮,倒地摔成骨折。老人后来将车主告上法庭。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为双方均无过错,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判决车主赔偿老人2万元。许多网友不解,既然车主没有过错,为什么法院还要判其赔钱?(4月25日澎湃新闻)

  网友们的疑问,多是根据生活常识所做出的“天然正义”的判断。但需要明确,法院是根据“公平责任”进行判决。《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在现行的各国民法典中,“公平责任”的相关规定随处可见。

  关于此案,相关部门必须重视并及时进行普法,一旦普法慢半拍,就可能导致严重误解,尤其是在“扶不扶”仍然是问题的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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