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市民赵先生下岗失业了,最近个人财务有点捉襟见肘,有朋友提醒他,可以提取公积金过渡一下。下岗失业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5月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下岗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下岗员工提取公积金,首现得满足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除此之外,提取人还得提供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满2年的失业证明原件。换发证件的,应提供换发后的失业证明原件和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原件。提取额度为账户本息合计。
具体提取材料如下: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应提供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满2年的失业证明原件。换发证件的,应提供换发后的失业证明原件和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原件。
办理流程如下:
职工通过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