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主题宣传周开幕 微信点赞也能被骗

2017-05-22 11:2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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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普法咨询专场在五四广场举行,青岛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执法局等部门及青岛新闻网等本市主要新闻网站 、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青岛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单位在五四广场开展《网络安全法》普法宣传咨询。本次活动以“网络安全卫国为家”为主题,拉开了本市为期一周的《网络安全法》集中宣传活动序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网络安全的“基本法”。作为“基本法”,其一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

  21日上午,各单位围绕“网络安全 卫国为家”主题,通过节目展演、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网络安全法》法律单行本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传播预防网络电信诈骗、辨别网络虚假信息、抵制网络谣言等应用常识。过路市民及游客,和青岛自媒体联盟组织的本市知名自媒体人士共同签名承诺,守法用法,传播正能量。

  据悉,5月22日至26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将分别在本区内开展网警进社区、预防网络黑客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握《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条文含义,由市网络办组织的专家普法解读讲座和学者专题研讨会也将在本周进行。

  典型案例

  1、2017年1月6日,新一季《最强大脑》开播,网友徐某在春节期间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最强大脑第四季火热烧脑,收拾夺冠,现抽选您为幸运手机用户,将获得160000元和MacBook一台,点击某网址领取属于您的特别惊喜,本活动24小时有效,超时未领取消资格。”徐某说自己平时就爱看综艺节目,看到自己得奖了欣喜若狂,随即就打开了中奖短信中的链接。他按照要求填写了姓名、电话、地址等收货信息后,系统提示“由于领奖需要备案,请先交纳5000元的领奖保证金。他觉得不靠谱,就关闭了网页。

  两天后,一个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的来电让他慌了神。对方在电话中告知他因填写了个人信息,已签署了中奖协议,如果再不领奖将被起诉。徐某听到对方是法院的,而且掌握着他的个人信息,就按照对方要求把保证金汇到了指定账户。

  “保证金”交完了,还有“个人所得税”,在对方的威逼利诱下,徐某再一次将16万元“奖金”的“个税”3.2万元汇入了对方的指定账户。接着,对方又声称他因领奖时间过期,需再汇5万元“解冻费”,这时徐某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被骗的3.7万元本是用来装修新房的,差不多是我半年的收入。这事我对家里人也不敢说,真的太不是滋味了。”徐某回忆说。

  2、2016年1月26日,张女士用手机上网时收到一条微信群消息,她的同学在邀请大家加入一个“金融互助平台”,说是投资1万元一年能变20多万,财富增值几十倍,平稳运作零风险。张女士被高额利息吸引住了,便与同学联系咨询。对方告诉她自己也是被好朋友拉进去的,当初投了1万元不到三个月就回本了,现在她已经投了十多万了,收益非常可观,邀请新人加入还能获得投资额10%的提成奖励。

  看见老同学收获颇丰,张女士也有些忍不住了。她访问了这家金融互助平台的网站,在首页就看见平台对新加入者承诺,投资期限最长30天,月息为30%,还额外赠送5%的新人鼓励金。于是张女士投资了3000元试试水,一个月后利息如约入账,按复利3000元一年就能变将近7万元,如此利润实在太诱惑人了。“我很心动,也在怀疑那么高的收益会不会不靠谱呢,所以我访问了平台论坛想看看其他投资者的情况。”张女士说,论坛中大家都会踊跃地分享视频。

  然而随着投资的用户越来越多,网站却开始经常崩坏,不少会员反映提现困难,老是让用户等待处理。最终网站无法访问,整个平台从网络中消失了,张女士的账户和几十万本金也不见了踪影。她立马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调查后反馈,张女士以及一众参与投资的网友与这家金融平台约定的借贷合约利率过高,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3、2016年4月下旬,刘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好友在参加集赞活动,只要转发活动文字加上配图,收集满88个赞就能免费获得童车,从手推车到遥控车都有,赞越多奖越多。身为宝妈的刘女士一个激动,也没多想就转发了活动,不到几个小时,刘女士就获得了上百个赞。于是,她加了这个玩具商城联系人的微信领奖,对方看到她发来的集赞图片后,告知她需要提供微信付款二维码的图片 ,以便核实是不是首次领奖。对方再三申明,活动完全免费不需要付款,只需要二维码核实身份资格即可。刘女士按照对方的指引,将微信钱包的付款码发给了对方,对方却说二维码无效,让刘女士重发。就这样,她又接连发了三次 ,几乎是同一时间,刘女士的微信就收到了三条微信支付凭证,每一笔交易都刷了999元。她马上询问对方,就已经被拉黑了。

  4、2016年元旦期间,赵某在微信群里抢红包抢得不亦乐乎。一微信群里弹出一条标题为“手慢无,送你999份红包”的链接,赵某立即点击,竟然抢到了188元。点击页面中的“立即提现”,却被告知需要输入微信账号、支付密码以及手机验证码。也许是金额较大的缘故吧,赵某心想,按页面要求操作后,手机却收到了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被消费9280元的通知。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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