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执勤时 ,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大型货车前车牌的最后一个数字被异物挡住,无法识别,遂指示该车靠边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查民警发现,该车号牌,最后一位数字“6”被毛巾挡住,且该车的后号牌并未悬挂,执勤民警问为什么后车牌不挂上,司机刘某某说来的路上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当民警问到前面号牌为何用毛巾遮挡住的时候,刘某某就再也说不出话了。并且,执勤民警发现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大型货车,车胎严重下陷,怀疑是严重超载,经过过磅发现,核载49吨的大货车超载100% 。刘某某说因为夜路不好走怕被电子眼拍到所以才出此下策,用毛巾挡住了号牌,对此刘某某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给予驾驶员刘某某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并且刘某某的A2驾照因超18分将被扣留降级。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秦浩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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