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酒店摔骨折索赔两万多 桔子酒店:责任难确认

2017-06-20 08:1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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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从北京来青岛旅游的丁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的母亲在所住的桔子酒店下楼梯时摔倒,导致右脚骨折 ,丁女士认为是酒店的台阶设计得太窄才导致老人受伤,酒店应当负责,但酒店认为自己责任无法确定,只能出于人道支付一部分医药费。

  老人酒店内摔倒,质疑台阶太窄

  6月16日,丁女士带着母亲和孩子来到青岛游玩,入住了海尔路上的桔子精选酒店。结果在17日早上,丁女士的母亲在下楼梯时摔倒了,送去青岛大学附属医学院崂山院区之后,医生诊断为右脚趾骨骨折。丁女士说母亲的腿现在打了厚厚的石膏,并且还要服用很贵的药物,一片药就要75元。

  “老人下楼梯时是扶着墙往下走的,但是这个台阶是波浪形的,每个位置宽窄不一,老人踩到的位置非常窄,所以摔了下去。”根据丁女士提供的图片和视频,记者看到这是一个4层台阶的楼梯,由于呈波浪形,同一层台阶的不同位置宽窄的确不一样,丁女士将脚踩在台阶上一处,台阶只能放下后脚掌,前脚掌处于悬空的状态。

  丁女士认为,酒店的台阶设计不合理,酒店方面应当负责,对丁女士母亲进行赔偿。丁女士表示,由于她们是北京人,后续的治疗和护理需要回北京进行。第一次酒店垫付的医药费是700元,但根据大夫的说法,后续还要去医院治疗四次,再加上三个月请护工照顾母亲的费用,按照北京的收费标准每月至少需要支付5000元,将各项费用加在一起,丁女士希望酒店赔偿的费用超过两万元。

  酒店:顾客有异议可走法律程序

  6月19日,记者联系了桔子酒店的负责人乔先生。乔先生说,当天老人摔倒后,酒店的员工第一时间就去搀扶,并且送老人去医院进行检查,后续垫付了一部分的医药费。对于丁女士的索赔,乔先生并不认可。

  乔先生说,老人是自己踩空才摔下楼梯的,酒店方面是出于人道主义,所以同意支付丁女士母亲在酒店期间的医药费用,但是并不认同丁女士母亲的摔倒就是酒店的责任,所以也无法认同丁女士提出的索赔要求。如果丁女士对此仍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单律师表示,丁女士得索赔要求必须在费用产生后才能进行,依照估算为依据进行索赔是不合理的。对于丁女士母亲摔倒的责任划分,单律师表示,酒店有义务举证对丁女士母亲的安全设置了足够的措施,但是目前的确较难判断责任如何具体划分,如果丁女士想要解决,最好的办法是走法律程序。

  城市信报记者 王川 实习生 项皓(图片由丁女士提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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