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李沧法院开展“夏雨”集中执行行动。早上5:00,李沧法院执行干警35人,车辆8部集合完毕,分成三组重点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部分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执行,一上午时间,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16人,司法拘留1人,对一名被执行人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10件 ,执结标的210余万元。
案例一:被执行人杨某2014年10月驾车将人撞伤,经法院判决,王某应赔偿人民币6000余元。执行立案后,杨某称自己没钱赔偿,并拒接电话。21日凌晨5点15分,执行法官来到杨某家中,正在睡觉的杨某被逮个正着,随即被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告诉杨某,因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迫于压力,杨某当场联系亲人将6000余元现金送到法院,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案例二:2017年1月,被执行人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与牛某自愿达成一份调解协议,约定于某欠牛某人民币1万余元,每月偿还1200元,至2017年10月还清。经双方申请,法院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后于某未按约定履行,牛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将于某拘传至法院后,于某家人表示不理解。法官向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后果,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最终,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于某家人现场交付5000余元现金,余款继续按照原协议履行。
案例三:被执行人平度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被法院判决支付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建材公司货款36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平度市与被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脱,在法院向其发出申报财产令之后,也未能如实申报财产。
21日早的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到平度市对该建筑公司进行搜查。看到执行人员前来搜查,该建筑公司法人代表于某立刻紧张起来,连忙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愿意当天支付10万元,余款过几天再付。执行法官拒绝了于某的请求,下令继续对该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发现该公司刚刚入账120万元,还没来得及将款项付出。于是,执行法官兵分两路,一路去银行将案款扣划,一路留在公司防止他人通过网银将财产转移。目前,36万余元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
案例四:被执行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需支付货款40余万元。因其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对王某的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王某同意先支付3万元,承诺下午再支付3万元,并就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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