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记者今天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打击,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趋于平稳,2017年1月-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90件。
据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韩芳丽介绍,在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省法院对毒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规范。据悉,201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552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49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82人,重刑率为19.66%。2017年1月-5月,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90件。
当前,山东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趋于平稳,但其中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增多。从近年来审理的案件情况看,越来越多的“公斤级”及以上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破获并交付审判,涉案毒品数量也不断刷新记录。2014年、2015年、2016年全省发案的5公斤以上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分别为22件、20件、11件, 10公斤以上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分别为6件、7件、8件。
毒品流转借助物流、快递等第三方渠道。近年来,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利用物流、快递夹带方式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数量激增,隐蔽性更强,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涉及物流、快递夹藏毒品的案件数量共562件。
冯某某、尹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是一起通过快递方式购买毒品吸食、毒品数量大的典型案件。2014年8月,尹某某出资10000元,由冯某某通过网络从广东省东莞市杨某(另案处理)处购买75.3克甲基苯丙胺,并由杨某通过猫粮夹带的方式邮递给冯某某。冯某某在领取快递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尹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针对此类情况,山东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谢萍表示,将向有关物流、快递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大监管查验力度,进一步压缩毒品流通路径。
此外,随着合成毒品如甲基苯丙胺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制造毒品所受自然条件限制逐步淡化,制造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件数量居高不下。2014年、2015年、2016年全省法院审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分别为76件、301件、291件。
记者 张依盟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