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近日,家住西海岸江山北路10号鲁泽观天下小区的赵女士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因为家里被物业公司停水一周左右的时间,导致无法在家中生活,赵女士只好搬到了自己的亲戚家中临时居住。而赵女士与小区的瑞源物业也是针对水费问题各说各有理,协商多次未果后,物业只好使用了停水这一招。但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是无权给业主停水的,如果出现类似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家里停了水很无奈
半岛记者联系上赵女士的时候,她对此事还是十分气愤:“我是2008年入住小区的,当年家里被盗,当时找到物业,物业说自认责任在物业,但是物业一直没给处理,所以赵女士一直没交水费,可以后来换物业了,前些天物业就给断水了,已经断了一个多周了。没有办法,我现在只能先去我亲戚家居住。”
赵女士告诉记者,最开始的时候小区物业是鲁泽观天下开发商自己的物业,赵女士称当时家里丢了一辆面包车,责任在物业方面,于是赵女士就不交水费了。到了2009年,该小区的物业换了,换成了现在瑞源物业,最近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就给停水了,现在家里没有水,根本无法居住,赵女士只好搬到自己的亲戚家,也是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物业:对方一直不交水电费
对于赵女士的遭遇,半岛记者联系了鲁泽观天下小区的瑞源物业,据物业的陈经理介绍,他们是在2009年的时候进入该小区,至于之前家里被盗的事情,他们也无法去调查清楚。但是赵女士一直不交水电费和物业费,累计加起来已经有大约两万元,因为之前协商多次一直未果,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
当记者问到陈经理是否知道停水停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时候,陈经理也是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对方不交水电费,也不交物业费各一万元,我们小区的水费也是代收的,物业也不可能替业主把这么多的水费给垫上吧,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的,对方就是不交水费,我们真的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律师:物业无权给业主停水停电
对于物业的做法,半岛记者咨询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表示,目前,一些物业公司为便于收费管理,通常规定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物业公司通常采取停水、停电手段。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和做工作的方式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去反映。不建议双方采取过激行为达到维权目的。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