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为持续改善李沧水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环保李沧分局29日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对重点项目列出清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阶段性改善,李村河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到2030年,辖区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求加强各类污染源治理,建立“监测断面—控制河段—控制区域—行政区责任主体”之间的响应关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责任。
目标: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该方案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阶段性改善,李村河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地下水污染防控有所增强,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渐恢复,李村河、楼山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基本保障。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环保李沧分局工作人员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李沧区将实现辖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李村河干流及支流、张村河干流及支流、楼山河干流及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其它河流、坑塘及雨水暗渠等各类水体无黑臭现象,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
实施:再生水利用率达50%以上 “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全面加强各类污染源治理。”工作人员介绍,首要的就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实行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按照国家公布的落后产能名录,对全区相关行业进行排查,制定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以向水环境排放总氮、总磷、全盐量的青岛城投娄山河水务有限公司等污染源为重点,实施污染源治理达标再提高工程计划,配合完成青岛红星化工厂铬渣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修复工作。
在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方面,将全面排查过城河、城市库塘中的黑臭水体,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和垃圾入河问题,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加快实施老旧城区排水系统改造,配合新建改建污水管网593.6千米,配合完成沔阳路等污水泵站的新扩改建工程,以及中德合作青岛世园分质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到2020年底前,全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推进青岛城投娄山河水务有限公司等污泥安全处置,配合完成楼山河污泥堆肥工程,监督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的污泥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方面,严控地下水超采,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0.1立方米以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新增再生水利用工程规模17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此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到2020年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全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
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按照胶州湾生态保护规划,按期完成重污染企业迁建退出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更新改造任务,完成报废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考核:不顾生态盲目决策将终身追责 “我们将全区陆域划分为2个流域控制单元,单元的最小责任主体为街道和相关部门,建立‘监测断面—控制河段—控制区域—行政区责任主体’之间的响应关系。”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将成为发展的约束性任务,水环境质量考核也会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体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责任。
对跨多个街道、部门的水体综合整治,以及黑臭水体整治攻坚等重点水污染治理任务,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等活动及时举报,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排污企业实施“红黄牌”管理,超标和超总量的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