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文彪
1991年,西安警方以倒卖文物为由收走了七千余枚古钱币及百余件铜镜、宋瓷碗等文物,并出具了暂存单据。26年过去了,在申请西安市公安局就“暂存”其古钱币和文物作出最终行政行为并收到《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后,89岁的吴华选择起诉。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西安市公安局作出不受理告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6月2日《华商报》) 吴华起诉后,西安市公安局答辩称,相关被扣文物已经移交给当地文物部门。像西安市警方这样在未作出最终行政行为情形下,即将暂扣的文物移交给相关部门,涉嫌执法程序违法,也折射出对公民财产权的不够尊重。
而西安相关法院判决认定西安市公安局作出不受理告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不单是对于当地警方行为的制约,同时也是警示公安机关务必依法执法,切实尊重公民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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