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3日讯 7月3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报等四项新制度正式实行。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将作为开工前安全条件验收的必要条件,不达标不予通过。对于不重视通报情况、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戒约谈,情节严重的清出青岛市建设市场。
市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实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报制度。据了解,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主体责任单位。隐患排查范围覆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各阶段和各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按照轻重又分为三级,要求每日上报排查结果。
按照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将作为开工前安全条件验收的必要条件,不达标不予通过。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工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将进行定期通报对于不重视通报情况、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由市城乡建设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戒约谈。消极状况未得到有效改善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并函告市招投标管理部门限制或停止企业市场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清出青岛市建设市场。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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