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投资公司一年骗537万 连员工都不放过

2017-07-05 11:10   来源: 生活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又一投资公司老板获刑!山东鼎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鼎大投资)法人代表刘钱在1年多时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37万元。近日,天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3家公司都由1人控制

  和大多数所谓“投资公司”一样,鼎大投资也是采用相同的骗术,夸大甚至虚构投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吸引市民“投资”。不同的是,鼎大投资连员工的钱都骗,其中一名员工及家人共投入48万余元。

  据了解,鼎大投资成立于2013年9月,刘钱为公司法人代表,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方有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另案处理)。鼎大投资成立仅月余,刘钱就开始组织公司员工散发传单,以向伊川县鑫怡矿产品有限公司(简称鑫怡矿产)投资担保为由,拉拢市民前来“投资”。

  公司负责内勤管理的经理吴聪介绍,刘钱负责组织员工在马路上散发传单,以此吸引投资。“月息1%到1.8%,期限3个月至1年不等。”吴聪介绍,公司吸收来资金后,汇款至鑫怡矿产,鑫怡矿产又将款汇到鼎大投资的第三方公司洛阳市洛亚集团。而洛亚集团的实际控制者同样是方有财。

  不仅如此,鑫怡矿产的幕后操纵者也是方有财。鑫怡矿产的法人代表袁兵称,方有财是其表哥,公司主要生产合金,由方有财出资成立。“我不占公司股份,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不知道鼎大投资和鑫怡矿产的业务情况,我曾去过鑫怡矿产,有厂房、冶炼炉,有七八个人在工作。”

  5名员工上当受骗

  “我个人在公司投资了14万元,想通过投资多挣点利息。”吴聪称,其家人还在该公司投资了34万多。直到2016年,案发1年多后,方有财将一辆价值15万元的别克轿车抵顶给她,刘钱返还了她4000元。

  除吴聪外,鼎大投资的另外4名员工也曾在公司进行投资,金额从5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基本都血本无归。据了解,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鼎大投资共向29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存款数额达537万余元。

  对于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刘钱系从犯的意见。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钱在公司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还组织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其行为不符合从犯的法定要件。

  天桥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钱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高息为诱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扣押在公安机关的退赔款280万元及冻结的相关资金,由公安机关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谨慎投资,天上不会掉馅饼,要远离所谓的“低风险、高收益”。

  (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