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积分落户即将开始,计划指标总量为2000人,申请人11日起可网上报名,17日起可到各区受理窗口报送证明材料。
申请积分落户,个人需具备以下五项基本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指城区和新区,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上述城区是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是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红岛经济区。
个人符合以上条件,可于7月11日至8月10日期间,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积分落户”板块,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社保查询密码登录认证,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个人申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积分指标信息两部分。基本信息填报完成,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符合则进入积分指标项目填报页面,否则系统自动提示不符合要求。积分指标信息页面包括指标信息填报和证明材料上传。申请人需按要求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初评各指标项积分和总积分。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城市信报记者 宫岩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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