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26日消息 近期,崂山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食品药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努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区。
《意见》制定过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调党委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贯彻食品药品法规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考核有关规定,创新性加入了2017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巩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将我区在全市率先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纳入实施意见。
《意见》分为四个部分、28条具体措施。对增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完善党委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细致的要求,为加快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造现代化山海品质新城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记者 游潇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