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28日消息 7月28日上午10时许,胶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胶州市海尔大道117号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举行。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有: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戴铭洲同志、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高建处长、胶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世明同志、市政府办公室、教体局、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金融办、农机局分管负责同志,中云、阜安、三里河、九龙、胶北党(工)委分管负责同志、驻胶各保险公司及各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揭牌仪式
为进一步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青岛市公安局和青岛市保监局共同制定了《青岛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为迅速贯彻落实该办法,今日在胶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举行启动仪式。
胶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世明同志对此次活动进行了致辞,并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严格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各位媒体朋友提出了一些市民关心的问题,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对媒体朋友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胶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打造及交警、保险公司、检验鉴定、法院等单位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的窗口。好处是“快”,简单便捷的理赔流程大大缩短了事故处理的时间,提高了理赔效率,快速撤离现场避免了交通堵塞同时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市民担心因事故所造成的堵车现象也不会发生,也化解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不透明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为了让老百姓们少跑腿多办事。
“快速理赔”的适用范围:《办法》适用时间为每日的6时至20时,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损失,单车损失在5000元(含)以内,且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
“快速理赔”的责任认定:一时是在同车道内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尾的;二是逆向行驶的;三是倒车造成事故的;四是溜车造成事故的;五是开关车门造成事故的;六是违反交通信号的;七是未按规定让行的;八是违反超车规定的;九是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行驶的;十是驶入禁行线的;十一是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快速理赔”的事故处理:发生轻微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等进行拍照,一定要确保照片的清晰,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快速理赔”的6大亮点:一是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实施快速处理,交警和保险员均无需到场,交警和保险公司在指挥中心设置远程控制席位;二是赔付额度提升至单车损失5000元(含)以内;三是符合快速处理条件,应当撤离现场而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四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弃车逃离时,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论处;五是模糊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或无责和同等责任两种责任模式,不再区分责任大小;六是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约定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可申请己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己方保险公司依法代位求偿。
文/图 半岛网记者 黄超 通讯员 赵敬美 王海涛
[编辑: 杨其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