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017-07-31 14:2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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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产妇在领取《生育服务手册》后,请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系统保健检查。

  一、服务对象

  市北区户籍及居住在市北区的孕产妇于孕8-12周到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有生育保险的孕妇请携带孕妇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生育服务手册》,享受青岛市生育保险免费检查项目(200元)。

  二、服务内容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孕早、中期产前检查,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体格检查,妇科及产科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高危妊娠筛查,产前筛查等。

  三、服务地点

  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抚顺路25号乙,66008019,66008020)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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