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牌照大货车进入市区被交警查扣。
文/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图/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伟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15日讯 8月15日,全省开展第一次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青岛市交警部门积极行动,共查处违法重型柴油货车320余辆。交警部门介绍,今后一个时期交警部门将借助大整治行动,与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重型柴油货车违法,杜绝由其引发的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8月15日,全省交警部门统一行动,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辖区开展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8月15日上午9时30分,李沧交警在黑龙江路和重庆中路集中查处整治违法上路重型柴油车。一辆重型混凝土搅拌车鲁BL12××,因没有办理通行证驶入限行区域被罚款200元。另一辆外地重型半挂牵引车苏C626××因违反禁行标志,被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同时,交警部门还进行联合执法,市北交警大队、环保局多部门联合,对四流南路、重庆南路附近的重型柴油车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控制装置检查和尾气检测,对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市北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负责查处违规上路行驶的重型柴油车、营运货车渣土车及水泥罐车等。
交警部门除在市区道路进行设岗严查外,还组织警力在郊区的国省道进行检查。黄岛交警组织6个执法小分队以国省道沿线为整治重点,集中查处重型柴油货车超载超限、排放黑烟、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处罚。
对违法货车将实行联合执法、多方处罚 据介绍,青岛交警将持续在城市建成区、物流货运主道、市际卡口等重点区域针对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排放标准为国Ⅲ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整治,严查驾驶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上道路行驶,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闯限行等。交警部门将认真分析研判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运行规律,与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设置联合执法执勤点,组建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对重型柴油货车主要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对查处的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落实“多方处罚”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
2017年11月1日起,青岛交警部门将对进入青岛市的外省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重型柴油货车依法处罚并劝返,对省内的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定期将不符合国家标准排放车辆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型柴油货车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进行检查比对,依托城区出入卡口和缉查布控系统,依法抓拍、取证、查处,不断压缩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活动空间。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