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优惠证件乘坐地铁 收到行政处罚"第一单"

2017-08-31 07: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实习生沈慧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30日讯 日前在地铁3号线汇泉广场站,青岛地铁行政执法人员对2名违规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地铁列车的违规乘客,依法分别给予了5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8月份,青岛地铁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共查处“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行为549起,补收票款共计2579元。随着地铁客流量的日益增长,违规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行为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为有效维护广大乘客和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地铁正常运营秩序,青岛地铁决定对突出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冒用 优惠证件 地铁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