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发生一车损事故 的哥醉驾丢了饭碗担刑责

2017-09-05 08: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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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尹彦鑫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 8月4日晚11时10分许,李沧区振华路发生一起车损事故,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来看,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迎面相撞,私家车违规掉头,出租车轧上了双黄实线,均负有事故责任。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竟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和血液酒精检测,血检结果为170mg/100ml,证实了杨某某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9月4日上午10时,李沧交警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下一步将移交检察院和法院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除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该驾驶员还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厉惩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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