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枣庄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严惩拒执行为,先后对826名“老赖”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13名“老赖”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枣庄法院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以及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先后采取拘留措施826人次,罚款179人次,限制出入境21人次。同时,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先后发布失信“黑名单”15522人次,通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限制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高消费等,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995个案件全部履行并结案,1122名当事人部分履行了义务。
对有证据证实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枣庄法院在穷尽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去年以来,枣庄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1案25人,公安机关正式立案11案15人,法院已对9案13名被执行人判处了刑罚。其中,鹿其峰等5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一案入选省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八大典型案例。
记者 张环泽
[编辑: 张珍珍]